【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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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中小学电教
曾用名:吉林电教
主办: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ISSN:1671-7503
CN:22-1044/G4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被引频次:18929
期刊分类: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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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4)

来源:中小学电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2-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二)处理结论。按照给予教师处理的种类及权限,由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或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

(二)处理结论。按照给予教师处理的种类及权限,由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或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三)复核申诉。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幼儿园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幼儿园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因管理不力导致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记过以上处分的,取消该园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或次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该园及其主要负责人三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及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就《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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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实施细则》研制出台的背景?

答: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近年来,为切实加强我省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厅深入推动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打造了河南省师德师风教育文化品牌,涌现了一大批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倡导了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全省广大教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默默奉献,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千万学生和家长的充分信赖,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尊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部分地区和个别学校依然存在对师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不明确、师德监管考核与处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高校教师发表错误言论、学术不端,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幼儿园教师体罚、伤害儿童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让孩子享受更好更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对教师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师德修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省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是落实中央相关文件要求的需要,是回应社会对教师队伍建设关切的需要,更是进一步强化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的需要。为建立和完善我省教师管理机制,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基本遵循,河南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借鉴周边兄弟省份做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我省具体化、可操作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问:

制定《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

答:

在《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并在研制过程中征求了从事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反复讨论修改后最终形成了本《实施细则》。

问: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答:

中小学、幼儿园两份《实施细则》正文部分都是六章、十八条。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处理的种类与权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理、处理的程序和运用、处理的责任追究,附则。“总则”主要阐明制定的依据、对象及处理的原则。“处理的种类与权限”主要阐述处理的种类及相关处理的主体权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理”是《细则》的核心部分,主要阐释各种违反师德的具体表现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理,给予的处理主要是根据违反师德行为情节的轻重而判断的。“处理的程序和运用”对处分的程序和运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明确了教师申诉的权利和渠道。“处理的责任追究”主要规定了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的追责办法。


文章来源:《中小学电教》 网址: http://www.zxxdjzz.cn/zonghexinwen/2022/0223/1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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