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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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中小学电教
曾用名:吉林电教
主办: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ISSN:1671-7503
CN:22-1044/G4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被引频次:18929
期刊分类: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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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四川将(2)

来源:中小学电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0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实施细则》还提出,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教师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家长和社会,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管方式。

《实施细则》还提出,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教师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家长和社会,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管方式。畅通教师职业道德违规投诉举报渠道。

对于学校和主管部门不履行或者不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约谈、训诫、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组织纪律处分。处理办法等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幼儿园老师看这里

《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施细则》适用于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以及来自幼儿培训机构的教师。

《实施细则》列出12处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

损害党中央权威、违反党的路线、政策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在托儿活动中传播宗教思想,或者在幼儿园参加、组织宗教活动;

对儿童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歧视、侮辱、猥亵、虐待、伤害儿童;

违反幼儿教育规则,教授小学课程提前发布内容,组织有碍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

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活动、营利性演出、比赛等活动,或公开幼儿及其家长的信息.

《实施细则》对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处理权限、处理程序、处理结果的使用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文章来源:《中小学电教》 网址: http://www.zxxdjzz.cn/zonghexinwen/2021/0707/1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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