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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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中小学电教
曾用名:吉林电教
主办: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ISSN:1671-7503
CN:22-1044/G4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被引频次:18929
期刊分类: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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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2)

来源:中小学电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2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民办学校招生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的规定。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省、州关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
2.民办学校招生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免试入学的规定。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省、州关于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后执行。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其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形式或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各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3日内需将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95号)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请家长和学生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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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要求

家长根据申请入学类型,对照各类学生招生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和资料。

1.一年级居民适龄子女

(1)户口本或居住证;(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能够证明已经实际入住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凭证);(3)属拆迁安置、优抚对象、招商引资等情况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户口本;(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住房租赁备案合同(学校与当地公安部门比对核实)。

3.七年级居民适龄子女

(1)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2)户口本或居住证;(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能够证明已经实际入住的水费和电费缴费凭证);(4)属拆迁安置、优抚对象、招商引资等情况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4.七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2)户口本;(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住房租赁备案合同(学校与当地公安部门比对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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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恩施市城区三个办事处及龙凤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实行网络报名。其他农村中小学由各中心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1.网上登记
学生家长登录“恩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登录方式详见《恩施市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网上报名指南》。
2.网上审核
各学校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对网上报名的证件、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3.申诉复审
申请入学家长需保持预留手机畅通,便于随时关注网络审核情况,对学校网审结果存疑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复审。未按期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4.结果公示
各学校公示居民子女审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一学生不得多校重复登记,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资料。违反规定查证属实的,学生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5.补充招录
居民子女(含优录对象)招录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补充招录随迁子女学生。当网上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全部予以招录;当申请入学的人数大于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时,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
6.分流安置
在登记学校未取得学位的入学对象,由登记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发布的分流安置指南,在城区三个办事处和龙凤新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分流、调剂,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各相关中心学校要积极指导、协助辖区中小学及时、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不接受调剂的入学对象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文章来源:《中小学电教》 网址: http://www.zxxdjzz.cn/zonghexinwen/2021/0625/1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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